
今年2月林枫在天津市某超市打假
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21日电 日前从西安当地媒体传来一条消息:天津市著名职业打假人林枫在西安进行打假活动时,因收取商家4000元“奖励”而“涉嫌敲诈”,于11月18日被西安警方依法刑拘,现羁押在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看守所。林枫的家人现已抵达西安,但目前还未能见到林枫。
这起打假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为探究真相,记者分别对林枫的朋友、家人以及当地警方进行了采访。
朋友:4000元是店方给的奖励
西安职业打假人孙安民是林枫的朋友,据他介绍,林枫是11月11日到的西安,12日到怡康大药房一家分店买药,然后又到其他商家打假,从12日到16日,几天里连续“打”了六家商家。
“12日那天,林枫在怡康大药房一家分店花198元买了一盒鹿鞭回春胶囊,并索取了发票。13日,林枫联系当地工商和药监执法部门开始打假,执法部门当时又查处了好几种有问题的产品。查处后我们和执法人员一起走出药店,没想到,怡康大药房总店的金经理和质检部的雷经理又把林枫叫了进去,林枫便给该药店提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方也肯定了这些建议和其打假行为,并与林枫协商,给予他4000元奖励,还写了‘产品质量保证书’。林枫则写了收条。”
孙安民告诉记者,“产品质量保证书”的内容为:关于林枫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店方愿自查自检,以后一定会合法经营,加强管理,保证消费者的用药安全。保证人×××,时间为2006年11月13日。收条的内容为:因林枫为怡康药业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并给予日常监督,怡康药业自愿奖励林枫肆仟元整。出款人金××,收款人林枫。
“随后,店方要走了我们购药时的所有票据,但我对发票拍了照,目前照片就在我手上。”据孙安民介绍,17日下午,有人举报称林枫“涉嫌敲诈”,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对林枫进行了传唤,然后把他移交给莲湖分局枣园派出所进行调查。18日,林枫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