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8月1日电 继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推动银行账户实名制,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建成运行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出台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依据该办法需要核对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
据悉,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销户、变更、资金存取、开立基金账户、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等项业务时,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据人民银行有关人士介绍,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对公民身份信息,以验证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及签发机关等信息真实性的行为。联网核查系统为金融机构识别客户身份、辨别身份证件信息真伪提供了一种权威、有效的手段,客观上将对骗取开立假名账户的行为产生巨大的威慑和预防作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此举还有利于银行机构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减少因账户假名或匿名造成的经济纠纷,遏制金融欺诈特别是针对普通百姓的金融诈骗,保护社会公众的资金安全和银行机构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天津市已经积极推动银行机构网点接入联网核查系统,全面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多家银行表示每个网点都将至少配备一台可用于联网核对居民身份证照片的专业机具,工作人员同时还将对客户耐心细致地做好核查身份的解释说明工作,并协助客户做好进一步信息核实。(完)(刘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