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12日电 妻子精神分裂多次住院治疗,丈夫认为夫妻间没了感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一审法院认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妻子需要丈夫照顾安慰,所以驳回了丈夫的诉求。
今年31岁的张强与妻子王莉在1998年相识恋爱,第二年登记结婚。几年前,两人开始分居的生活。张强曾经起诉要求离婚,但被法院依法予以驳回。五年前,王莉因精神分裂症入住安定医院治疗。张强为此曾支付了10万余元的医疗费,他认为,王莉因精神分裂症多次到医院进行治疗,双方的感情早已破裂,于是,起诉要求与王莉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强和王莉是自主结婚,虽然在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过矛盾,但并没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王莉现在患有疾病,仍在住院治疗恢复期间,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需要张强尽扶养义务,所以法院依法驳回了张强的诉讼请求。(以上人物均为化名)(完)(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丽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