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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1月6日电 从今天起,天津市交管部门对教练车设置实行新规。凡没按新《教练汽车设置要求》规范教练车号牌、车身、训练设施、装饰物,或教练车无门标、无驾校名称等外观标志的将不允许用于培训。
新实施的教练车设置要求规定:注册登记核发的教练车号牌固封应完好,不得遮挡、损毁、弯折;车身应粘贴驾校备案全称和驾校教练车自编号统一式样门标,不得喷涂含电话号码的广告,但驾校可设计校徽,粘贴于前机盖上;大货车、牵引车必须安装防护装置;不得安装摆放与训练无关物品,如挂件、窗帘等。(完)(记者 邢珊 通讯员 杨毅 王栋 刘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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