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4日电 记者从天津市质监局获悉,按照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规定,从4日开始,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将对全市出租汽车计价器实施2008年度周期计量检定,以保证计价器计量准确,维护司乘双方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今年对出租汽车计价器的周期计量检定日期是根据出租汽车牌照号码确定的。牌照号码末位为3至9的,周期计量检定日期的月份分别安排在3月份至9月份;末位为0的,安排在10月份;末位为1和2的,分别安排在11月份和12月份。出租驾驶员可以在《计量检定证件》中查找到周期计量检定日期,并请按时送检。
据悉,出租车计价器是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由计量检定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检定。出租车所有人必须按计量检定日期主动提前到计量检定部门,依法对所使用的计价器进行周期计量检定。此外,计价器的超期提示功能将提示计价器使用者按期检定。(完)(记者李季 通讯员张大健 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