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4月8日电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市支柱产业发展趋势,围绕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在重点企业建立技能带头人制度,在关键岗位设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扩大各类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并建立相应奖励机制,全面提高企业高级蓝领比重,使他们成为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年内建30个“蓝领黄埔”
为了建立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市劳动保障部门着手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提出今年天津市要建立3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为天津市培养高级蓝领的“摇篮”,通过基地的培训,使天津市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整体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据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认定,主要从以下企业和院校中产生: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信息产业、电力三个项目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历届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市劳动保障局确定的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成员院校;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技能人才密集且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的大型骨干企业;有满足高技能人才培训需要的场地、实训教室、实训设备和必要的工具、材料等。一般工种达到每生一台设备或工位,特殊工种的大型设备每5人至少一台。设备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在全市有示范作用。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均可申报。培训基地将于2008年下半年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