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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5月9日电 8日上午,为期一个月的全市建设项目用水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拉开帷幕,60多名执法人员兵分6路奔赴市内六区,重点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集中检查,整顿无照用水单位。截至当天下午5时,共检查在建项目28个,查获未办理临时用水计划指标的在建项目13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件。
天津市是资源型缺水城市,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项目用水量激增,无计划用水和浪费水的现象凸显。为此,天津市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节约用水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明确规定因建筑施工、采暖锅炉、游泳场馆等非生活用水户临时用水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节水办公室提出用水计划指标,经核定后方可用水。据了解,此次用水专项执法检查分为集中执法和分区重点巡查两个阶段。(完)(白敏怡 白璐 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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