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光辉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苗宇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安智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