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讯(记者 白俊峰)12日下午,市长黄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市长杨栋梁,副市长只升华、张俊芳、李文喜、王治平、任学锋,秘书长李泉山出席会议。
会上,李泉山通报了天津市政府代表团赴日本访问考察的情况。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负责同志所作的关于近期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草案)》。
黄兴国指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津考察工作时提出的“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重要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当前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张高丽多次提出重要要求,给予明确指示。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在一季度经济实现开门红的基础上,切实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乘势而上,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要按照“投产达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储备报批一批”的要求,坚持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杜绝高污染、高能耗,精心筹备,加快建设,争取早日竣工,实现效益。
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全力配合重大项目建设,用源源不断的好项目支撑经济发展。
黄兴国指出,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核心,不仅关系政府行政职能的发挥,而且对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直接影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要求,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法规范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坚持重要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要坚持听取意见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和决策前的听证制度,提高决策的参与度和透明度。要完善重大决策前的论证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和反馈制度。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形成共识,认真贯彻落实好行政决策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决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