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 王晔彪
在全国楼市呈现低迷、一片“唱衰”的形势下,天津一些房地产企业逆势提出“无理由退房”概念,并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有如“风乍起,吹绉一池春水”。是做秀、是噱头,还是为民服务、另有所图,“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一时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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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房”是真是假?
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天津较早提出“无理由退房”的房地产企业“格调地产”。该公司住宅产品设计部部长吴昭健告诉记者,“无理由退房”不是今年才提出的,从2000年起企业就在其旗下所有项目售楼处对“无理由退房”进行公示,2003年将其写入合同书,今年起出台规范的“无理由退房”协议书。
吴昭健说,今年9月新推出的楼盘项目,不到一个月已完成150套销售额,同时也真实履行了“无理由退房”的承诺。到10月份上旬,销售部已接受退房21套。
天津“格调地产”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无理由退房说明书》。从签订购房协议直到办理入住或产权总登之前(以先到时间为准),业主都可以无理由退掉已购房产,享受最长时间的“无理由退房”承诺;其次,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签订有法律效力的退房协议书,购房者可自由选择付全款、银行按揭、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等方式,都可享受“无理由退房”;第三,如购房者在提出退房时已办理公积金、按揭或组合贷款,格调地产在向购房者返还其支付的现金房款之前,将先行协助购房者向经办银行办理还贷;最后,客户退房手续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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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房协议书》上明确了退房时间、退房程序、费用分担、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为最大限度保障客户利益,格调地产与天津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如格调地产无能力履行“无理由退房”承诺,津房置业将向购房人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