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带来的种种危害尤其是狂犬病发病率的上升,近来成为人们强烈关注的话题。今年1至9月,仅仅广东省就报告狂犬病病例265例,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5%,同时全省约有150万人次被动物所伤。具体到深圳来说,今年1至9月也有3万多人被狗咬伤,全市6例狂犬病病人已全部死亡。
真是“狗患”猛于虎,非治不可了!
在城市里,还是有人养狗,狗甚至成了一些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本应尊重这样一种个人的选择,但是养狗给他人带来的烦恼却越来越成为城市难以承受之重,衍生出了许多无法回避的难题。
田园诗中的“狗吠深巷中”是一种美,但试想一下,都市里半夜“狗吠高楼上”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在一些小区里,夜半狗吠,吵得人整夜无眠,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在公园的草坪上,一些大型烈性犬常常对老人与孩子造成惊吓,一些心脏功能欠佳者受惊晕倒的事件常有所闻。有人在养狗的新鲜感觉消退后便随意将其抛弃,使之成为流浪狗,给行人带来危险,或者在犬只死亡后随意掩埋,对环境造成污染。
关于“狗患”的拷问还不止这些。往更深层次思考,城市的公共空间有限,人又这么多,随处可见的犬只无疑使我们的公共空间变得更加挤迫。养狗是一些人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现在越来越多地侵占了别人的权利,不当地耗费了可贵的公共资源。
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对“狗患”的治理力度,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落到实处,提高城市养犬的经济成本。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借鉴外地的一些做法,尽快处置流浪狗和无人看护的放养狗,避免让它们随意伤人。连新西兰那种地广人稀的国家都会对一些流浪狗实施安乐死,我们为什么不行!大多数市民的意愿,应该是少养犬,或者不养犬。对一些人来说狗是一种情感的寄托与依靠,这可以理解,也必须得到充分尊重,但人与狗之间毕竟存在天然的物种屏障,能不能尝试同身边的人群多些情感交流呢?
如果一定要养狗,也要有一个起码的底线:不能对他人的利益构成损害,不能任由这样的私域侵占公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