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30日电(记者邹兰 徐岳)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30日在天津设立,开启中国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先河。作为滨海新区直接融资创新的示范之作,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是中国尝试拓宽融资渠道迈出的重要一步。
在中国目前尚未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2005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批天津成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此前,中国的基金大多是证券投资基金,直接用于投资产业和项目,仅有国务院特批成立的3只合资外币产业投资基金。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获批总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首期基金规模为60亿元人民币。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中银国际、泰达控股、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天津津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机构各出资10亿元发起设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首只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
天津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孟昊说:"在促进滨海新区发展同时,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将为解决当前中国投融资领域问题积累经验。"
目前中国通过沪深两个股票市场、国家发改委发行的企业债、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等几种有限方式,直接融资比例不足10%,而且有逐渐减少趋势。大量的企业成长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只有"挤"银行贷款这样一条狭窄的间接融资路。
南开大学财务管理系主任王全喜说,由于投资风险高,一些创新型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虽然前景看好,但很难获得银行等部门资金支持。
融资渠道单一也影响着投资渠道的通畅和多样化。金融产品单一,中国居民手中高达14万亿元的储蓄只有面向股票、国债等投资渠道,"炒房团""炒煤团"等不规范的民间投资行为时常出现。
"如果有了产业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渠道,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孟昊说,产业投资基金是集合投资,能提供宽广的投资渠道,其投向主要是高新技术和企业创业初期,能助推更多企业像微软、雅虎一样迅速成长。
基于此,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无疑担负着拓展中国直接融资新渠道的"破冰"重任,这也意味着国家加快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开始。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30日在此间表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成立后,下一步我国在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方面需要解决双重征税、产业投资基金退出机制以及建立私人产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三大问题。 [吴晓灵: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需要解决三大问题]
此前召开的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与金融改革创新高峰会上,天津市市长載相龙曾表示,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基础上,天津还计划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等。
有消息表明,目前已有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等多只产业基金正在积极上报争取中。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采用契约型管理。作为第一和第二大股东,中银国际与泰达控股分别占有48%和22%的股份。基金将通过上市方式实现退出。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成立初期,将大部分投向天津滨海新区及环渤海地区。

新闻背景:什么是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一种基金模式,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通常被称为风险投资基金,或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在所投资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产业投资基金起源于19世纪末,一些私人和银行家将富裕的资金投资于石油、铁路和钢铁等行业。这种投资是以信托的方式出现的,这是产业投资基金最早的雏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出现了集合投资制度的产业投资基金。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和发达。在民间投资欲望的强烈推动下,1958年,美国通过了中小企业投资法案,建立了中小企业投资的投资公司制度,使创业者通过此项制度获得资金的提供,产业投资基金获得迅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一出现,迅速成为推动美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大批企业,如微软、雅虎等知名企业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和培育而迅速成长为国际知名企业。
产业投资基金有两种形式:
一、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是以股份公司形式存在,基金的每个投资者都是基金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运作提出建议和质疑。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是法人,所聘请的管理公司权力有限,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彻底分离,投资者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公司的决策取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公司对基金的管理运作。
二、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不是以股份公司形式存在,投资者不是股东,而仅仅是信托契约的当事人和基金的受益者,无权参与管理决策。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不是法人,必须委托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基金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得到彻底分离,有利于产业投资基金进行长期稳定的运作。由于管理公司拥有充分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权力,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资产的支配,不会被众多小投资者追求短期利益的意图所影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运作模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