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6月12日电(记者邹兰、徐岳、胡梅娟)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在此间说,中国的基金产业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后基金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要做。
在11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中国有限合伙人投资论坛"上,崔津渡说,目前我们国家在基金发展的法律方面还不是非常健全,比如说注册、登记、工商管理、备案、法律的基本背景审查等等,还不是太完善,今后应为基金的发展进一步创造条件,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有关的管理办法。
一是基金资质的认定,无论是机构出资人还是自然人出资人,应该有出资的事实,也就是出资人要有钱。没有钱出资是违法的。在出资的过程当中要有充分的法律契约来约束出资人的行为。同时,出资人应有专业学识。
二是行业的自律。包括行业的服务,还有行业的专业规则等。
三是从政府的层面上讲,监管和管理应该是有限度的,因为这个行业属于一个非管制金融的行业。应该把重点放在以促进这个行业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实施国际化和市场化的规则,使得这个行业既能够符合本土的实际环境和发展条件,又能够符合国际化和市场化的发展规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