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1月17日电 从今年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已经开始实施。不少私家车主都很关心今年车船税该怎么交、车船税会不会提高等问题。记者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市地税局已向区县地税局下达了《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的通告》,目前天津市已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待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制定出具体征管办法及税额标准、减免税规定后再开始征收。据分析,天津市制定的具体适用税额可能会随新《条例》规定的税额上限而提高。
新车船税 两税合一内外统一
新《条例》从2007年起实施,在车船税征税范围、税额幅度、减免税规定等方面,与原“两税”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最大的区别是合并了两个税种,将先前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而在此之前,车船牌照税只针对外企以及外国人征收,而车船使用税则面向国人和国内企业征收,两税的税额已经几十年未调整。
新规定税额上限提高一倍
新《条例》适当调整了税目分类和税额标准,将车辆、船舶税额表合并为《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将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合并为一类,将不同吨位的机动船也合并为一类。按照新规定,客车年税额为每辆60元至660元,货车为按自重每吨16元至12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为按自重每吨24元至120元;摩托车为每辆36元至180元;船舶为每净吨3元至6元。以客车为例,年税额原来是每辆60元至320元,现在调整为60元至660元,下限不变,上限提高一倍多。
至于包括私家车在内的客车车辆年税额是否将调高的问题,有关人士分析,本市将依据新《条例》规定的限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施行细则,车船税征收标准肯定要调整,本市制定的具体适用税额可能会随新规定的税额上限而提高,税款具体征收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