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1月11日电 两名上门推销“电子防盗器”的男子,竟然打起了“110宣传日”的旗号。
10日9:00左右,两名穿着警用棉服的男子按响了中山门某小区内张女士家的门铃。两名男子说,1月10日是“110宣传日”,为了答谢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他们特将一款“高科技电子防盗”产品送给张女士使用。听说是赠送,张女士就欣然让他们进来。
男子将两个小拇指大小的电子方块儿分别贴在两扇玻璃的边缘上。只要打开窗户,“报警器”就发出“嘀嘀”的蜂鸣声。见张女士对报警器感兴趣了,男子又说道:“您家里这么多门窗,光送您一套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这可是高科技产品,看您是老实人,本来50元一套的,现在您给100元钱这5套就全给您了。”张女士很快付了100元钱,装了5套“报警器”。
两名男子离开后,张女士自己试了几次。开始时,每次打开窗户,“报警器”都会“嘀嘀”响起。谁知到了下午,她再次开窗时,“报警器”就变成了“哑巴”。仔细查看发现,由于玻璃上的水汽从窗上掉了下来,“报警器”就受潮失灵了。夫妻俩找来包装盒子,想查询产品的厂址电话进行“售后服务”。可打开包装才发现,里面根本连一个字都没有。无奈,夫妻俩来到派出所向民警询问是否有“110宣传日”赠送“电子防盗器”的事,得到否定的答复,他们夫妻才知道上了当。
派出所民警介绍说,这所谓的“高科技产品”其实是很简易的电子产品,价值不过几元钱,并且这个小东西根本起不到有效防盗作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发现打着公安部门上门推销的,可以及时拨打110报警。(完)(记者 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