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7日电 一男子因给他人虚开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天津市汉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某是河北省大城县人。2003年10月,李某某与他人合伙在天津市汉沽区注册登记某工贸有限公司。取得税务登记手续后,李某某伙同蔡某(另案处理),于2004年2月19日为天津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涉及税款84854元被抵扣。(完)
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7日电 一男子因给他人虚开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天津市汉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某是河北省大城县人。2003年10月,李某某与他人合伙在天津市汉沽区注册登记某工贸有限公司。取得税务登记手续后,李某某伙同蔡某(另案处理),于2004年2月19日为天津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涉及税款84854元被抵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