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4月27日电(记者曾志坚)天津市工商局河西分局消息,该局日前立案调查了一起违法使用"北京奥组委"字样的案件,并以及给予了相应行政处罚。
据了解,天津市某广告公司近日发布招聘广告时,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在广告中擅自使用了"北京奥组委"字样,声称自己是"2008北京奥组委签约人力资源服务商"。
据介绍,"北京奥组委"字样是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简称,属于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上述广告公司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已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