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天津频道4月29日电 两名男子深夜打洞进入一家首饰店,窃得价值17万余元的金首饰和各种玉器。
21岁的刘某和20岁的徐某均系静海县独流镇人。2007年9月的一天,二人到独流镇一家首饰店踩点,摸准了这家首饰店经营者的作息规律。他们发现,晚上关门后,首饰店老板一般都不在店内休息,此时店内空无一人。于是,刘某和徐某下定决心,准备盗窃这家首饰店。
去年9月14日凌晨,刘某二人携带铁棍等作案工具,窜至这家首饰店。当时店门紧锁,刘某二人根本不可能从门窗等处进入店内。可刘某等人对此早有准备,他们拿起铁棍在墙上凿出了一个直径约40多厘米的洞。二人从此洞钻入店内,将大把大把的金首饰和各种玉器装进一个旅行包内。然后,又从洞内钻出,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后来经估价,刘某二人盗窃的这些金首饰和玉器共价值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