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5月3日电(记者周润健)为鼓励扶持居家养老服务,天津近年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保健等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老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天津市民政局介绍,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按照轻度、中度和重度等级分别给予不同的养老服务补贴。享有补贴的困难老人,如入住养老机构,其享有的补贴可在养老机构使用。
对公益性公司招用的养老服务人员,符合养老机构用工补贴条件的,同等享受养老机构用工补贴政策。
对新建具有一定规模、符合标准的示范型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由天津市财政给予每个中心3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对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的机构,按实际收养老年人数,由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政策补贴。
此外,天津市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为天津市民政部门拨付一定数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服务对象的评估、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考评等支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