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天津频道5月12日电 一名七旬老汉下火车时,掉进两个车厢连接处,造成左眼严重受伤。事后,老人将列车的上级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费、精神损失费18万余元,并向其支付2.9万余元保险金。前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74岁的李大爷是一家汽车厂的退休工人。去年8月,李大爷和老伴带着小孙子,一起到深圳探亲。在深圳游玩多日后,因为小孙子要开学了,李大爷和老伴带着孙子于8月26日晚在深圳乘坐一列特快列车返回天津。
经过20多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李大爷一家三口于8月27日晚上回到天津。列车进站后,老少三人顺着人流朝车厢口方向走去。刚走出车厢,由于被人挤了一下,李大爷失去平衡,一头掉进了两节车厢的连接处,其左眼重重地磕在车厢底部的一个凸起部位上。李大爷感觉疼痛难忍,几乎失去了知觉。接着,鲜血从他的眼部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