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4日电(记者王晔彪)从今年3月起,天津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了区县、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蓟县、宝坻、西青、北辰等4个区县、74个乡镇、2010个行政村、3465名乡镇村级干部的集中培训和考试工作,占全市应培人员7337人的47.3%,参训率达99.7%,考试合格率达100%。同时完成了送法下乡57场次、2500人次。结合区县党政有关会议插训、专题培训等形式的宣讲127场次、9674人次。
据了解,全国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启动后,天津迅速建立市、区两级领导协调机制,紧紧围绕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土地资源这一主题,通过采取多项措施,把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国土资源的各项政策法规宣传到基层,确保中央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迅速摸清应培人员底数,建立培训考核基础信息库。明确加强事前教育和跟踪管理的责任,以保证"全面覆盖和应培尽培"。二是落实经费,严格按照要求不向参训人员收取培训费用。三是集中培训与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宣传教育活动"与土地专项治理整顿相结合,营造了宣传教育氛围和严格执法的态势,达到了寓教于管、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把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干部的年度考核范围,力求在教育和管理两个层面上齐抓共管。五是建立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培训班进行统一考试,为合格人员颁发《天津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并纳入天津市国土房管行业岗位培训考核管理序列,为逐步建立长效培训考核机制奠定了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