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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 坚决取缔巧立名目乱收费


http://tj.xinhuanet.com 2003年12月29日 来源:通讯员杜强曲明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29日电 为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同志在市委八届五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制止乱收费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昨天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的紧急通告》。

 
 《通告》指出,要继续加大收费项目清理整顿,严格收费项目审批管理,各区县和各部门不得设立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凡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都要坚决取消,对收费标准过高的,要按照成本补偿原则从低核定。严禁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严禁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严禁收费单位借正常收费项目搭车乱收费、乱罚款。

  《通告》要求,各执收执罚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下达与收费、罚款收入有关的收入任务和考核指标,所有收费和罚款都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和《执法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票据。凡是不出示《收费许可证》和《执法证》以及使用不合法收据的,缴款人有权拒付。各执收执罚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各项收费、罚款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严禁转移、截流、坐支和挪用。

  各级财政、物价、审计和纠风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严肃查处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要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四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市财政局:23116659;市纠风办公室:23325265;市物价局:12358、23280891;市审计局23258100。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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