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合同管理站
镇合同管理站站长为张春华,并请镇法律顾问高凤桐作为日常工作指导,办公室设在镇经审站,负责对全镇各村集体经济合同的审核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审查合同的签订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序,内容是否合法、公平、公正;
(2)、审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确认合同生效;
(3)、办理合同的签证;
(4)、建立合同档案,接待群众查询。
2、集体经济合同签订的程序
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下列程序:
(1)、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就议题互相沟通,统一思想;
(2)、召开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方案;
(3)、分别召开党员代表议事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对合同内容进行讨论和完善;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表决通过。
(5)、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方案形成文字合同,报镇合同管理站审核。
(6)、在镇合同管理站监督下签订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合同必须在加盖镇合同管理站公章、甲乙双方公章(私章或签字)及村集体法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合同管理站留档一份。
3、合同的归档管理
经审核签字生效的合同由镇档案室进行归档管理,各村也要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实行合同责任追究制
未经镇合同管理站审核同意的村集体经济合同,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加强领导和考核力度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要提高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规定程序办事,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对各村的联绩考核内容,与村干部的年终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