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19日电(记者满学杰、张泽伟) 记者日前在天津滨海新区首次召开的“天津港服务内陆客户座谈会”上获悉:为使天津滨海新区的政策先行先试优势惠及内陆省区,天津港为内陆客户许下8项优惠政策承诺。
天津港集团公司总裁于汝民说,8项优惠政策包括:对中、西部内陆省区在天津港出口的物资,优先安排并免收下线费、堆存费,少收装卸费,取消箱代费;在成都、西安、太原、包头、兰州、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秦皇岛等9个办事处的基础上,率先设立“无水港”,将海关服务推至内陆,并将天津港保税区优惠政策惠及内陆出口物资;聘请内陆省区客户代表为“社会监督员”,定期走访客户,征求服务质量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员监督,保证为内陆客户“一揽子服务”到家的落实。
同时,天津港将扩大规模,加大为内陆省区出口对接空间,计划“十一五”期间,再投资367亿元,新增深水泊位24个,拓深航道至-19.5米,航道宽度达395米,增加900万标准箱吞吐能力,增加散货吞吐能力1亿吨。建设70万平方米集装箱大型堆场,成立国际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加大滨海新区开放开发优惠政策对内陆客户的辐射功能。
这些优惠政策还包括:优先吸纳内陆省区共同建设天津东疆港保税区并在港口附近建设大型仓储基地,扩大临港加工能力;欢迎中、西部内陆省区到天津港投资,共同合资组建新的合资公司在海外上市;组建天津港口集团财务公司,同内陆省区共同融资,组建能源交易市场。
据介绍,目前天津港有泊位76个,航道水深-17.8米,港口年吞吐能力2.6亿吨,20万吨货轮可驶入散货码头。天津港年进出货值800亿美元以上,其中72%的货运量和55%的货值均来自中、西部内陆省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