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少平]天津法院系统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超前谋划、不等不靠,以积极进取的意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今年2月初,天津高院党组根据天津发展的形势需要和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过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争创一流大讨论"活动,学习中央的文件精神,查找工作差距,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在天津市委、市委政法委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对天津开展的"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学习、大讨论进行全面动员后,高院党组结合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对全市法院先期开展的"争创一流大讨论"活动进行了时间上的调整和内容上的充实,在此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明确提出把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作为当前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落实到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主题的"争创一流大讨论"中,按照"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和"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达到高水平"的明确要求,不断开创天津法院工作新局面。[10:21] |